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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项目三峡宜兴杨巷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柔性支架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7 浏览次数:0

标讯项目三峡宜兴杨巷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柔性支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峡宜兴杨巷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柔性支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N2J_CZFGS-HW-SXYXXMB-CGBGS-2025-002,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峡杨巷渔光互补,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三峡宜兴杨巷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杨巷镇。该项目拟采用渔光互补形式综合利用现状鱼塘水面并进行生态化鱼塘改造,利用约2107.4亩鱼塘、蟹塘等水面从事光伏电站建设。本项目拟装机容量直流侧为117.79MWp,交流侧为100MW。拟采用国产705Wp及以上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太阳能电池组件、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组件和逆变器为招标人提供,具体型号以初步设计为准),方阵支架采用柔性支架与固定式支架相结合的安装方式(其中柔性支架布置容量47.59MWp;固定支架布置容量70.20MWp),新建1座220kV升压站。由电网公司配套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典巷变新扩建220kV间隔,新建架空线长度8km。所在区域内太阳能资源、气象条件、水文地质、原材料供应等关键因素满足项目建设要求,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总装机容量直流侧为117.79MWp,柔性支架暂定装机容量为47.59MWp,后期若现场有无法实施柔性支架区域,再根据设计图纸相应调整柔性支架装基容量,以满足本项目总装机容量的要求,最终柔性支架供货容量以设计图纸为准。本项目全部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运行方式,柔性支架采用“三索+桁架结构”这一基本的结构类型,但基于此结构类型的具体结构系统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包含支架基础设计),确保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每跨安装1×14及1×28块组件,竖向布置,组件倾角为20°,风振系数1.9(具体以最终技术规范书为准),柔性支架基础:1×14布置:中桩、边桩桩型计划拟采用PHC400(95),锚桩桩型拟采用PHC600(110),地锚桩拟采用PHC300(70)1×28布置:中桩、边桩桩型计划拟采用PHC500(100)/PHC500(120),锚桩桩型拟采用PHC600(110),实际施工桩型以设计图纸为准,投标人需要提供桩基反力,供设计单位复核。前后排间标准桩间距4.0m至4.3m,1×14跨距不小于19.5m;1×28跨距不小于39m。柔性支架技术性能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柔性光伏支架技术规范书》要求。

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单位)1光伏柔性支架防腐全钢结构三索+桁架结构47.59MWp

备注:①钢结构防腐采用热浸镀锌处理时,防腐层厚度最小平均值不小于80μm。②采用连续热镀锌铝镁处理时,防腐层厚度最小平均值不小于25μm。③柔性支架结构中的索结构必须都采用预应力钢绞线,严禁采用钢丝绳。④投标方提供的每个单元支架系统包含:梁、柱、支撑、拉索、连接件、紧固件、稳定索等,投标方提供的光伏支架构件不应出现负偏差。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3.2.1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至今至少有3个单体45MW或以上的柔性支架设计、生产、交付一体化业绩(单独设计或者代加工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且满足最小跨度大于35m,并提供真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主要合同封面、双签页、关键内容页、技术参数页、全额发票、客户盖章确认的供货完结单等)。

3.4信誉要求:3.4.1自2022年至今,未被列入质量监督部门企业黑名单;供货厂家和产品不属于因质量原因被政府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情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导致的法律败诉;不存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的情形。

3.4.2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

3.5.1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近6个月(或连续两个季度)纳税情况良好的纳税证明,完税凭证或纳税申报表等文件,同时应提供由投标单位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税务局)出具的员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缴费清单等),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出具机构(社保中心或税务局)的业务专用章或公章。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3日至2025年8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登记参加该项目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潜在投标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泄露。未在招标组织机构登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4.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整。支付标书费采用银行对公转账(电汇)方式,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售后款项不予退还。(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书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6时00分至2025年8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16时00分前。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