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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1至4层维修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7 浏览次数:0

项目公告=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1至4层维修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CZ-2405051663-25241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1至4层维修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8 万元,招标人为华中师范大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满江红大楼-1层建筑面积约 1122.5㎡,1至4层建筑面积 4138㎡,主要改造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负一层整层消防一层整层消防,天花板改造,室内基础配套设施、室内外管线综合、与大学现有基础设施(水、电、路、网络、通讯等)的接驳、标准化配电房士建(结构加固、接地、环氧地坪等):二层整层消防,店铺水电点位,店铺档位隔墙,电梯厅区域钢结构楼梯拆除,顶面洞口需做现浇封闭,拆除玻璃隔断及垃圾外运等 三层整层消防、新建水电线路(空调及照明),办公区域改造(含空调外机台),卫生间改造,制作并安装固定式木质家具(服务大厅);四层墙面粉刷、地面找平、隔断拆除、安装空调(多联机及室内机)电源线路、照明主电缆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1 至4层维修改造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1至4层维修改造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査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磋商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成员资质要求: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满足条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需取得建筑工程相关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供应商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 B证、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等资料复印件)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4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08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武汉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4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