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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招采蓝田县滋水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5-08-07 浏览次数:0

八月招采蓝田县滋水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YLZB-FW-2025-06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蓝田县滋水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蓝田县滋水小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蓝田县滋水小学食堂劳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蓝田县滋水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蓝田县滋水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 陕西省西安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5日14时30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招采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