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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曲靖市麒麟区第七中学食堂食材供货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市麒麟区第七中学食堂食材供货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不设具体预算,按实际发生数量,根据当前市场价按下浮率据实结算,招标人为曲靖市麒麟区第七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第七中学食堂食材供货服务。
2.2项目编号:晟招字2025-109-718。
2.3项目概况 曲靖市麒麟区第七中学食堂食材供货服务,不设具体预算,按实际发生数量根据当前市场价按下浮率据实结算。
2.4项目地点:曲靖市麒麟区第七中学校食堂。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大米、菜籽油、猪肉、其他肉类、调料、蔬菜。
2.6服务期限3年。自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评价)对中标人考核评价合格,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
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自愿作出资格信用承诺的:应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原件以及投标人应具备由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丽》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开启时(开标时)递交以下资格性审查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分公司应提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上级机构对其进行的投标授权书);
②)投标人具备的前3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未满一年)可提供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缴税所属时间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 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未满一个月)无需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投标除外);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
⑥按照国家有关法规需要提供的特定/特殊资质要求:应具备由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开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请于·2025年08月04日1730至2025年08月11日17:3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请潜在供应商持以下材料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有关证照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①有效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大亲自报名除外);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需要提供网购文件的,代理机构在登记供应商信息后1日内办理网购。2、公开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8月2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公开招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公开招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公开招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