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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红河学院食堂引进餐饮服务团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7 浏览次数:0

招标推荐=红河学院食堂引进餐饮服务团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JD-C202501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学院食堂引进餐饮服务团队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食堂营业额-食堂营业额*5%-原材料成本-经营产生的水电费,招标人为红河学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食堂位于红河学院明德校区石榴园一楼,建筑面积 1212.84m,配置约 400 个就餐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学院食堂引进餐饮服务团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学院食堂引进餐饮服务团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2022 年至今)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年 10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4.1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2 供应商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童)。

1.6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査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密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7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根据《财政部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2.1(财库(2022)19 号)执行,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 6%-10%提高至 10%6-20%。

2.2 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2.3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X财岸2017141号)执行。

2.4 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为供应商经营,{①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即可。②若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时,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经营场所为经营者经营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作协议书或合同书)。}《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项目中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食品经营管理(餐饮服务管理)”或“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 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蒙自市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