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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天津市工业大学感知套件等设备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CZX-CG1-202508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天津工业大学多移动机器人协同感知器套件等设备购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工业大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感知套件等设备购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工业大学多移动机器人协同感知器套件等设备购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工业大学多移动机器人协同感知器套件等设备购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 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之日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4日09时30分到2025年08月11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天津市)现场获取,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