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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项目杭州空港国际货站有限公司货运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项目

发布日期:2025-08-06 浏览次数:0

八月项目杭州空港国际货站有限公司货运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项目

1.招标条件杭州空港国际货站有限公司货运处理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杭州空港国际货站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2.1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次国际货站货运处理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项目的具体内容为:一.集装货处理系统所包含的 UD 立体库、ETV、TV、升降打板台、固定打板台、10’直角旋转台、各类输送机、数字地秤、ULD 装卸站台、集装货提升机、托盘提升机、智能又车、直角旋转台以及各系统的控制及监控系统等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以及维修等工作;二,环线分拣系统所包含的摆轮分拣设备、单件分离设备、自动读码器、各类高速输送分拣皮带机、分拣设备控制系统等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以及维修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6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节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⑤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货运处理系统维保或货运输送设备销售或货运处理系统改造,且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2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6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