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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招标遴选+洛阳市英才初级中学学校餐厅采购供货商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QZB-20250019
2、项目名称:洛阳市英才初级中学学校餐厅采购供货商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示的“洛阳市副食品农贸市场价格监测表”均价为基准价,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未公布的品种,以洛阳市大型商超(大张超市)同品种、同品质货物零售价为参考基准价,注:供应商所报优惠率低于10%或超出15%的为无效优惠率。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英才初级中学学校餐厅采购供货商招标项目,主要包括蔬菜类、水果类、烘焙类、调料类等副食品的统一采购及配送。满足学校食堂约550人的用餐需求。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蔬菜类、水果类、烘焙类;
二标段:调料类;
注;供应商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为保证供货质量和效率,一家供应商最多只可成交一个标段,按其所投标段序号的先后顺序确定,但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5.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5.服务期: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300元/标段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09时30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09时30分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