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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招标遴选+2025-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5-D13
项目名称:2025-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内容:2025-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数量1项
单位1
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0000.00元
行业: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
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时间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
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外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査人员于开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mm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m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
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4日 至 2025年8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