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助力企业高效发展
项目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增补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0C-00030-20250029)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增补入围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增补入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增补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宁夏区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增补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3.对本所、总所及下辖分所目前代理和拟代理的全部法律服务事务进行检索核查,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即未在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为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提供利益冲突检索报告原件【直接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承诺将不接受其他第三方将导致利益冲突的委托事项,但经事先通知中国银行并获得银行书面豁免的除外,不接受任何以中国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为被告、被申请人、被执行人等相关可能给中国银行经济或声誉带来损失的诉讼、仲裁、纠纷代理事项。提供利益冲突承诺书原件【直接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5.具有与开展律师代理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公告范围内的合格律师事务所,且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行业自律惩戒记录。提供自治区司法厅/当地司法局最近一期考核公示公告(含本所信息)复印件,同时开标现场提供当地律师协会出具的《无不良从业记录证明》原件。7.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至少1份【开标现场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如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如须提供原件且要求直接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如要求开标现场提供原件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附相应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副本)均为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口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口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口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08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09 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