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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采购清障车辆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6 浏览次数:0

正在招标-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采购清障车辆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BJ-GJJT-03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采购清障车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7.2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采购清障车辆项目,为业务需要,特采购6台蓝牌托吊清障车,2台3吨平板清障车。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7.2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采购清障车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采购清障车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工信部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投产品车型型号应与《公告》中产品型号一致;

3、投标人应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或项目授权书。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一个公司(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投标人若由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若由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获取。文件售价为每标段500元(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