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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二期A区)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6 浏览次数:0

更新招标~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二期A区)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FZB-DL202504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

受洱源县人民医院委托,现对洱源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二期A区)检测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洱源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二期A区)检测服务项目

1.2采购预算价: 投标最高限价采用单价控制,投标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清单中的单价控制价报价时采用单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清单中公布的单价控制价(最终以实际检测工程量乘以单价结算)。

1.3 服务期限:满足采购人要求,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检测工作并满足工程的进度要求1.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建筑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规范和规程,根据采购人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均应加持检验检测专用章标识),检测结果须明确具体真实可信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要

1.5 项目建设地点:洱源县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7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设1个标段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a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其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注:营业执照内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b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承诺);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建筑沉降和变形观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2)具有有效的 CMA《计量认证证书》或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中必须包含招标范围相应检测内容;注:新办检测机构不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到期或过期的不做要求;

2.5 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磋商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响应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参加磋商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磋商。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的地点、时间及方法

3.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5年08月04日08 时00 分起至 2025年08月 08 日 17时 30 分。

3.2 供应商报名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授权的无须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3.3 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金额:500 元/份

3.4 发放地点:云南省大理市。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磋商采用纸质评标,投标供应商需在现场递交一套正本一套副本;

4.2现场递交地点:云南省大理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现场递交时间:2025年 08月 14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