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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热搜=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2025年秋学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202508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2025年秋学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 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2025年秋学期食堂餐饮服务,要求食堂日常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2025年秋学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2025年秋学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投标,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双”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是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01 08:30到2025-08-08 17:30
获取方式: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报名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注明邮箱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各投标人可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公司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21 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8-21 09:30
开标地点:江苏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