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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2025年度采气一厂生产区零星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07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度采气一厂生产区零星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9.08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公司采气一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实施地点:重庆市万州区、石柱县;湖北省利川市、宜昌市等地区。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标段划分:1个标段。4.标段内合同估算金额:139.088万元(不含税)。5.招标范围本项目对生产区完成后勤服务,包含(1)对采气一厂13 个井站(分别位于湖北宜昌、湖北利川建南镇和谋道镇、重庆石柱黄水和临溪镇、重庆梁平福禄镇)及1条主干道(位于湖北利川建南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完成清运工作。(2)对采气一厂 13 个井站(分别位于湖北宜昌、湖北利川建南镇和谋道镇、重庆石柱黄水和临溪镇、重庆梁平福禄镇)产生的生活污水完成拉运工作。(3)负责完成兴隆、红星净化站等4个站点的门岗服务工作。(4)零星服务工作主要完成采气一厂生产性零星搬运(材料搬运日常零星保洁等服务项目)和日常需要的临时服务。上述服务工作严格按照采气一厂要求执行,采气一厂负责对服务内容依据1《采气一厂承包商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要求进行现场考核、监督管理。6.其他:除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清运业务外,不允许分包;承包商负责招用符合业务素质和技能要求的从业人员,负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教育、培训,并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度采气一厂生产区零星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度采气一厂生产区零星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物业服务等相关内容;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最近三年(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江汉油田承包商“黑名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30日16时00分到2025年08月0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2)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前款所述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招标人24小时内向资料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版、Word格式版)。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网络系统延迟、故障等风险,对邮件丢失、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江汉油田承包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
七、其他
中标人承诺遵守并执行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和采气一厂的安全环保、资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招标人有权按照《江汉油田对外交易管理办法》《采气一厂承包商考核实施细则》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