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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武汉天河机场交通中心商业服务共享充电宝设备投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KKQ-20250622
2、项目名称:武汉天河机场交通中心商业服务共享充电宝设备投放项目(招商)(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低限价:不低于36846.00元/月(场内共计投放23台)
5、采购需求:武汉天河机场交通中心商业服务共享充电宝设备投放项目(招商)(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领取:
③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8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