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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4 浏览次数:3

项目招标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LHZB-GK-2025143)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投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5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日 09:00-12: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出,所收费用橛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 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0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

招 标 人: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地址:天津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