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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招标遴选=明水县阳光新城一期、阳光新城二期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3 浏览次数:0

8月招标遴选=明水县阳光新城一期、阳光新城二期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水县阳光新城一期、阳光新城二期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国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1、综合管理,①)管理办公家设置(2)管理人员()服务时间(④)日常管理服务:2公共区域,①清洁卫生②)楼内公共区域楼(③楼外公共区域:3、公其区域秩序维护: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5、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具体求详见磋商文件)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服务期限:前期物业服务期内(待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定物业合同后前期物业合同终止)

2.4服务地点:明水县阳光新城一期、阳光新城二期小区

25招标控制价:物业管理服务单价最高限价,阳光新城一期、阳光新城二期小区参照明水县三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服务建筑面积商层0.77/m元,多层0.71/m元,实行市场调节价格收费。待成立业主委员会定服务标准。重新维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3投标人应具备物业备案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盘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于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B时00分6时00分(双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子受理:

1.2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企业营业执照、备案证、基本账户的开户行许可证(未取得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材科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怀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告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1日15时00分,地点为绥化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人不子受理。

6.其他要求

6.1开发建设单位的存量楼房未销售出去前物业费和电梯费、楼道灯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售出之日起由业主承担。

6.2新开发建设的楼盘按照实际服务项目收取物业费:有服务的小区,投标人按照现有物业服务标准和价格收费

6.3投标人电梯管理收费参照明价联字(2014)1号文件执行6.4投标人在前期物业服务内要按照上级及招标人的要求打造阳光新城一期、阳光新城二期小区红色物业与智慧化小区建设工作,成立党支部,连步朝着专业化、社会化、法治化管理进程推进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