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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汉滨区流水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汉滨区流水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汉滨区流水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汉滨区流水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汉滨区流水中学食常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汉滨区流水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供应商应保证在响应文件中附有上述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7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注:投标人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安康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安康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安康市
七、其他
1、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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