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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项目福州市后坂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XZBGK2025089 项目名称:福州市后坂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84960元 最高限价(如有):384960元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期:2年,1年1签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卫生保洁管理、水电设施设备管理、绿化管理、零星修缮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器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査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査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谁:(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服行合同所必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招标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限行合同所必器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器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