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招标信息搜索

栏目导航
全部招标

最新项目洛阳市启明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3 浏览次数:1

最新项目洛阳市启明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HEN-24073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启明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0元/学生/天,招标人为洛阳诚助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洛阳市启明初级中学,现学生人数共约1500人,根据学生营养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放心、质优价廉餐饮服务。学校对其服务质量、饭菜质量和价格、安全操作等进行监督。后厨区域的水电费、空调费、油烟管道清洗费、餐厨垃圾清理费、设备设施日常维护费等经营必须支出的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运营期间,食堂需要进行的改造、增设的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自行投资负责。合同到期后中标人自行投资负责的改造、设施设备,拆卸后不会损害招标人原有设备设施的,归属于中标人,中标人可以带走。如中标人需带走,应当在本合同到期或解除后 10日内搬走,否则视为赠予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处置。如因此产生相关搬迁、保管费用的,由中标人承担。(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启明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启明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来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3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证明材料,投标人对真实性负责);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报名,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3.6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 不允净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3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06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30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