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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长春吉润净月医院药品(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项目征集公告(招标编号:ZTY-202511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吉润净月医院药品(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净月吉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长春吉润净月医院药品(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吉润净月医院药品(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3.2产品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须提供逐级授权)。
3.3若投标人为药品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3.4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类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3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