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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枝江市绿色化工产业综合服务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GK-GWZJ-20250821-03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枝江市绿色化工产业综合服务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50万元,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枝江市供电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枝江市绿色化工产业综合服务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2.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并提供承诺函。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
2.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1.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三级(10千伏以下)(新证)或五级(旧证)及以上资质5.近5年,投标人具有10kV 及以上施工业绩,需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如有)及竣工验收单。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7.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1人)证书,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10.在投标有效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承诺函及查询截图。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31日12时00分到2025年08月06日0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宜昌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宜昌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