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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郏县新城小学2025年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2 浏览次数:0

项目公告=郏县新城小学2025年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郏县新城小学2025年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GL-DL-2025-063

三、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郏县新城小学为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拟对学校食堂进行托管经营服务进行采购,在校学生5000余学校为午托形式就餐,中午一餐,就餐人数约5000人(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人,

2、资金来源:学生自费

3、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4、服务要求:严格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南省教育厅颁发的《河南省中小学标准化学生食堂评估指标体系》、学校餐饮业的规范与规定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彻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吃到营养卫生的饭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安全保证率100%,学生满意率不低于80%。

5、服务期限:1年。

6、服务地点:郏县新城小学,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第一标段:郏县新城小学一楼西餐厅(1号厅)食堂托管服务采购第二标段:郏县新城小学二楼餐厅(2号厅)食堂托管服务采购第三标段:郏县新城小学一楼东餐厅(3号厅)食堂托管服务采购第四标段:郏县新城小学迎宾街校区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承诺成交后按当地主管部门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运营服务期间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为学校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5.1、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平顶山市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营业执照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