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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绿色建筑智能运维数字孪生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2501299B050240)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本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绿色建筑智能运维数字孪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8.4万元,招标人为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绿色建筑智能运维数字孪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已获批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采购工作
。2.招标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绿色建筑智能运维数字孪生实验室建设项目。2.2项目编号:ZZ2501299B050240。
2.3招标控制价(含税):984000.00元。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单位自筹,已落实。2.5招标范围: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绿色建筑智能运维数字孪生实验室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项目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相关教师培训工作。2.7项目地点: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空港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秧草凹云瑞路附近,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达到招标人要求。2.9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硬件产品不低于 1年,软件产品不低于 1年,如货物自身质保期长于约定质保期的,则以货物自身质保期为准。
2.10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备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 2022年至 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投标人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投标人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年限未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
3.3.1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3.2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3.3.3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 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查询,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行为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所投货物(或服务)现场安装调试与相关技术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 2025年 7月 28日至 2025年 8月 1日,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3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捌佰元整(800.00元/份),售后不退。以汇款或转账方式递交招标文件费的,须将电子回单及开票信息和登记资料一同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经我公司核实查收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完成登记。(如需开具发票,招标文件费请从对公账户转出,在备注栏注明“XXX项目文件费字样)。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 8月 18日上午 9时 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
6.2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