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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灵宝市第三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1 浏览次数:0

招标推荐=灵宝市第三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FT-2025-0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宝市第三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灵宝市第三高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三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INFT-2025-018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灵宝市第三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选取3家供应商为学生提供供餐劳务服务:选择1家供应商负责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水电设施维修、安全保障、服务管理(2-3人)等服务。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采购内容:为学校餐厅一楼 1-9号窗口提供供餐劳务服务(主要是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保障学生营养用餐)

二标段采购内容: 为学校餐厅二楼10-18号窗口及二楼大门口南北两个窗口提供供餐劳务服务(主要是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保障学生营养用餐)三标段采购内容 为学校餐厅三楼19-27号窗口及餐厅一楼大门口南北两个窗口提供供餐劳务服务(主要是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保障学生营养用餐)

四标段采购内容 负贵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水电设施维修、安全保障、服务管理(2-3人)等服务

5、服务期限:3学年(根据每学年食堂满意度调查情况,合同一学年一签)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7、服务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2019年2月20日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4月1日开始施行)、《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政食安办(2015)6号)和2021年8月13日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8月13日开始施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8、服务地点:灵宝市第三高级中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①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具有厨师证、健康证。②)四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具有健康证。

4、供应商应提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6、提供无拖欠员工工资承诺书。

7、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 企业、法定代表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s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信用报告,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果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供应商出现项目转让的情况,采购人可以立即中止项目服务合同。

注: 同一供应商可投多个标段,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果某一中标候选人在此项目中的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按标段排序的先后排序,取排序最靠前的一个标段为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项目,其它标段的候选人按排名次序递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1、报名和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费:500.00元/份,售后不退

4.领取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

(4)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厨师证、健康证;

(5)四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健康证:

(6)供应商提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出具的无拖欠员工工资承诺书:

(9)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 企业、法定代表人);

(10)“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息截图,信用报告,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12)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以上报名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留复印件肆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招标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