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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廊坊市食品工程学校食堂经营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1 浏览次数:0

招标推荐+廊坊市食品工程学校食堂经营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食品工程学校食堂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食堂经营服务单位1个

服务期限:三年(2025年秋季学期起至2028年春季学期末止),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1.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冀财采(2020)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m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存在不良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将报名资料原件按以下顺序扫描一个PDF格式,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邮件内容: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进行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2)食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如被授权人报名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1、证件不齐、无效、不符合要求者恕不接待。2、承诺函、身份证明书、授权书、无重大违法声明无格式要求。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