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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招标遴选=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西校区学生宿舍网络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31 浏览次数:0

8月招标遴选=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西校区学生宿舍网络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DJHGC-2025-1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西校区学生宿舍网络建设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估投资金额:1,100,000.00元(最低投资金额:1,000,000.00元),招标人为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西校区学生宿舍网络建设一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西校区学生宿舍网络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西校区学生宿舍网络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奖项、业绩等资料。(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x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与具有前述资质的单位已签有与本项目相关且有效的光纤线路租赁意向书。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光纤线路租赁意向书扫描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300元

2.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梅州市

3.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5年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

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axu20240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