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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招标遴选=漯河市郾城区教育局郾城区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征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30 浏览次数:0

8月招标遴选=漯河市郾城区教育局郾城区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征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Y-2025-2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深河市郾城区教育局郾城区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征集项目己由项日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漯河市城区教育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Y-2025-20;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教育局郾城区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征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市直学校午餐价格:15 元/餐/人、郾城区学校午餐价格:12 元/餐/人;

5、采购需求

5.1招标内容: 为漯河市郾城区域内需要校外供餐的学校征集6 家供餐单位(详见采购需求)5.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所供产品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篇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入围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入围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度(提供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厦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录(提供 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器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2.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综合评定达到“B”级及以上,工作人员需配备健康证。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页需自带日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7:30(北京时间,不含双休日,法定假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 邮箱(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后,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资料: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现场审查。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招标过程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数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四本),电子版一份,递交到开标现场;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 点:深河市

五、开启

时 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

2、地 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会议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axu20240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