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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讯.¥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5-07-30 浏览次数:0

招标资讯.¥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5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5-133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柒拾壹万肆仟玖佰柒拾伍元整(¥714,975.00)

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壹万肆仟玖佰柒拾伍元整(¥714,975.00),单价不能超过招标文件约定的单价(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资金来源:自筹

采购需求:一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或采购总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或改扩建项目新建液氧站完成并投入使用,任意一情况达到则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1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1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1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1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要求填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采购标的的中小企业划型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造价、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供应商如为所供气体的生产厂家,须具有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中生产范围需包括医用氧):供应商如为所供气体的经销商,须具备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用氧)。(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具有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

(7)供应商或其委托营运方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若供应商委托营运的,还须同时提供:供应商与其委托营运方的委托营运协议(或合同):②)供应商承诺其委托的营运方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提供合格运营服务的承诺函(格式自

拟,加盖响应人公章)。(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8)若投标人在服务期内上述第(5)至(7)项资质证书到期的,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其所有许可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的供货配送服务期,若服务期内投标人其中一个许可证失效的,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5)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将上述1)-3)项资料填写盖章后扫描发送电子邮箱,致电确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珠海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箱:zbguoxin8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