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助力企业高效发展
标讯公告新疆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城北站)充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XCT2025-ZB-12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本新疆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城北站)充电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5.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车用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工程10kV为单电源供电。10kV电源由10千伏滕东一线河滩北路5号环网柜114间隔返出一回10kV电缆供电,容量1600kVA。用电性质为大工业用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城北站)充电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城北站)充电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竣工验收记录表)。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竣工验收记录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6日10时30分到2025年08月01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5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1、新疆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城北站)10kV配电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
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充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线上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通过邮件提交授权
委托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邮件内容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
电子版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线下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
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缴纳或者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