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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9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25C01337 采购执行编号:ZXCD渝招字2025-013号
项目名称: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60,000.00元
最高限价:3,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第二次) | 3,960,000.00元 | 1 | 项 | 机关车辆驾驶、行政辅助事务、行政应急事务、行政后勤事务4项服务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取一年一签,合同总金额以中标价为准,每年度金额为总金额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按照采购人委托开展年度有关工作,采购人按照年度金额支付相关费用。经采购人验收投标人年度项目服务合格后,对服务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且财政资金能保障的情况下,双方无异议,则按照此次招标内容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如年度验收不合格,无法对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协议,财政资金无法保障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中标后预留不低于3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不低于60%的比例,由中标人将该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且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按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和承诺函格式自拟,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中标后预留不低于18%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由中标人将该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本单位中小企业申明函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小微企业合同份额且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按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与小微企业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和承诺函格式自拟,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9月8日 至 2025年9月1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9月29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9月29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时间: 2025年9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陈松
采购人电话:1359411022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钟亮
代理机构电话:1350031347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98号2幢1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亮
项目联系人电话:13500313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