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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药品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药品(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送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5 日09 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5)0120号、HNZB[2025]LY092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药品(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100000元/年
最高限价: 3100000元/年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年 )
11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药品(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遂选项目1包 2700000
2 2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药品(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送选项目
2包 4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器求或服务要求等)(1)本次采购共2个包,其中:1包药剂科中药饮片配送,不含集采药品;2包药剂科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不含集采药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内容:药剂科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遥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药品生产企业时,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是河南省药品中标生产企业或药品经销企业并在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备案。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者投资人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 10 日,每天上午至 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9月25 日09 时05分(北京时间)2.地点: 洛阳市
开标时间及地点五、
1.时间:2025年9月25 日09 时05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洛阳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