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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天津市河西区柳林医院中药配方题粒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NZB-2025-C-082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河西区柳林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购置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河西区柳林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市河西区柳林医院因实际需求,需对天津市河西区柳林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购置项目进行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河西区柳林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天津市河西区柳林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半年内(2025年 0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半年内(2025年 03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
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颗粒剂)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或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美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1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