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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大连庄河市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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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大连庄河市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HY-20250821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庄河市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万元,招标人为大连北黄海实业发展集团绿洲城运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连庄河市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庄河市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大连庄河市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资格(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与碰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力工程监理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等相关内容: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4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1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领取。地点:辽宁沈阳市。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参与须提供)。如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方均需盖单位公章。采用邮件领取方式的需将上述材料及汇款底单扫描件发至邮箱。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沈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沈阳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