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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道路照明用灯杆及加强型杆件采购及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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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道路照明用灯杆及加强型杆件采购及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ZMJTDG-09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道路照明用灯杆及加强型杆件采购及配套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6.52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交货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招标方指定地点。2.2供货期:本次采购为一次采购、分批供货,具体数量以买方每批次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应在收到买方书面生产确认通知后开始生产,并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15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2.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最新规范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要求(两者不一致以较高标准执行)。2.3招标范围:道路照明用灯杆及加强型杆件采购及配套服务,划分为一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2.4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5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玖拾陆万伍仟贰佰 元整(¥ 965,2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道路照明用灯杆及加强型杆件采购及配套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道路照明用灯杆及加强型杆件采购及配套服务: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1.2 代理授权:投标人如是灯杆产品供货代理商,应提供本次投标所用灯杆及加强型杆件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性授权(须提供相关授权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报告中不得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或网址截图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如未按要求提供,则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情况为准);

3.1.4 供货经验要求:自2020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本次所投加强型杆件品牌的产品,具有交通杆或并杆供货业绩的(如投标单位为制造厂商提供产品供货业绩,如投标单位为产品代理商,供货合同可以非投标单位自身签订,但应与所投产品品牌一致,投标人与制造商之间所签合同不算。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时间、金额等以合同复印件为准,相关特征应在合同或有关证明材料中体现。如合同中不能反应的,应提供用户证明函原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张与业绩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3.1.5 投标人必须提供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投标人为投标授权委托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只须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如授权委托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1.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2承诺书(提供下述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2.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2申请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承接相关业务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3.2.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5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2.6 投标人应承诺拟投货物如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应遵照执行;

3.2.7 投标人应承诺所供货物应质量可靠,没有出现过被本项目招标人因质量问题导致退货的事件: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单位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10 投标人需承诺将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出现的各种不利情况,并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及管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05 09:00到2025-09-11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25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25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