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助力企业高效发展
招标采购=农安县烧锅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农安县烧锅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0万元,招标人为农安县烧锅镇初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农安县烧锅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农安县烧锅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农安县烧锅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备案;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
(3)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7)投标人所有员工均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健康证的取得与更新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公共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08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