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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银校合作-智慧微门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4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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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银校合作-智慧微门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QA-2025095-CS)

项日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银校合作-智慧微门户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莲湖区支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目的是基于企业微信重构学校微门户平台,充分运用其全员连接、消息触达、协同办公能力及开放安全的特性,建设基于企业移动数字校园融合门户,提供全场景服务聚合和校园组织协同。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校合作-智慧微门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校合作-智慧微门户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当日使用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长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碰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投权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9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 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陕西省西安市获取,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