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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项目江苏省东海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展厅智能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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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项目江苏省东海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展厅智能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XRMYY-202509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一、招标条件本东海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展厅智能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0万元,招标人为东海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海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展厅智能化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海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展厅智能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东海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展厅智能化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医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质保期:不少于2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最高投标限价:13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类似智能化项目业绩。

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放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9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有效的):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业绩;

(5)拟派项目经理社保;说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送至招标代理联系人处进行报名。报名后不予退还。报名时上述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10时3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东海县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