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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新平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日为新平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食堂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禽肉类、冻品类、水产类、商蛋类、熟食类、蔬果类、水果类、米线面条类、豆制品类、粮油副食类、干货调料类、低值易耗品类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4、交货要求:自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后,按质按量完成供货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4.1.食堂常态化采购任务湍按照前一日20时前开据的供货单,于要求供货的当日8时00分前送达甲方指定位置,早点类要求在每天7时00分前送达甲方指定位置。
4.2.临时补单送达时间:临时补单及特殊(应急)采购任务一般情况需在1个小时内送达,紫急情况需在40分钟内送达甲方指定位置。
4.3.退换货送达时间:所供货物,若出现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收货后40分钟内退货或换货。特殊情况交货时间以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其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证明材
科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相关规定,保证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提供承诺
隔)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代理机构将于评标现场对投标人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以拱评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标书费500元,售后不退。
具体获取流程如下:1.线下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昆明市获取招标文件。
2.电子部件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扫猫件及招标文件费汇软凭证,发送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4日14时30分、2、递交地点为云南省下溪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招标人:新平彝族传族自治县总医院、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