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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知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污水)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3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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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知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污水)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509030003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一、招标条件本次氯酸钠(污水)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次氯酸钠(污水)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次氯酸钠(污水)采购:

1、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提

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供应商如为

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危险化

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次氯酸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当月或前3个月

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相关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当月或前3个

月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完税凭证复印件(如为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相关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9-0308:30到2025-09-0917:30获取方式: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9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靖江市3、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1)如法人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本项目报名费50元(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609:00

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1609:00

开标地点:靖江市

1、项目名称:次氯酸钠(污水)采购

2、采购需求:预估年使用量1050吨,其中城市污水900吨、清源污水150吨,最终按实际供货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预算单价(最高限价单价):730.33元/吨(为含税全包价,包括全部货物、运输、各种税费、专利技术、质保、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注:本次采购按单价招标,供应商报单价,最终结算价根据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

4、服务期:二年。

5、付款方式:在服务期内,乙方按甲方要求将每批次聚合氯化铝送到指定地点,凭甲方验收的磅单,每3个月结算1次,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若乙方提供的专用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则在付款金额中相应扣除低于部分税率所对应的税金款,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则上述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质保期:24个月。

7、本项目实际供货地点较为分散,具体如下:

①华汇城市污水每次运输量不超过20吨,厂内称重计量;

②清源污水每次运输量不超过2吨(清源城北厂至称重点往返约36公里、清源生祠厂至称重点往返约32公里、清源新桥厂至称重点往返约40公里、清源季市厂至称重点往返约50公里),城市污水厂为称重点,因厂区道路受限,清源各分厂运输车辆长度不宜超过5.2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