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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采招长春市农安县万顺乡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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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采招长春市农安县万顺乡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ZHYX8080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招标条件本农安县万顺乡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农安县万顺乡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农安县万顺乡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2025ZHYX808005;

2.项目名称:农安县万顺乡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采购内容、最高限制报价(折扣系数)见下表

注:上表中的预算金额为预估额度,实际采购金额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一年后,由甲方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材质量、价格、新鲜度以及送货时间、食材质量报告等,根据评价结

果,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与投标人签订下一年合同)。

6.服务地点:农安县万顺乡中学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招标人合理要求的合格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

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

性、合法性负责。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

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

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

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兼投不兼中”规定: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仅允许其中一个标段

中标,若在一标段中标,则自动丧失二标段的中标资格。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