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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采招方城县清河镇第三初级中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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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采招方城县清河镇第三初级中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YZH-2025-8-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方城县清河镇第三初级中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方城县清河镇第三初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制作各种所需饭菜,提供给就餐人员;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包含:加工制作环节食品安全、食品质量、食品留样、环境卫生、人员安全人员晨检、支付食堂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等。范围:方城县清河镇第三初级中学食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方城县清河镇第三初级中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 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方城县清河镇第三初级中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 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需提供方城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3根据《关于在政府来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4供应商须提供需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 企业、法定代表人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 不允净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9日08时00分到2025年08月25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南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9日10时00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招采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