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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采招宝鸡高新第一初级中学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HBJ-2025-00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高新第一初级中学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宝鸡高新第一初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宝鸡高新第一初级中学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具体详见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高新第一初级中学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高新第一初级中学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于汇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行业特定资格: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至公告发布之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至公告发布之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3)依法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于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力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宝鸡市)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招采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