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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2025天津市宁河区英华实验学校食堂劳动服务购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8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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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2025天津市宁河区英华实验学校食堂劳动服务购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25-081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天津市宁河区英华实验学校食堂劳动服务购买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英华实验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天津市宁河区英华实验学校食党劳动服务购买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天津市宁河区英华实验学校食堂劳动服务购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天津市宁河区英华实验学校食堂劳动服务购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B.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 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人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投标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五)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原件。: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22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利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2)售价: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