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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南京市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校园快递驿站经营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8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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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南京市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校园快递驿站经营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GX-2025.JKY02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校园快递驿站经营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金陵科技学院后勤实业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1.1 项目编号:JSGX-2025JKY029

1.2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校园快递驿站经营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项目底价:25.9万元/年。磋商报价低于项目底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1.5 采购需求:依托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校园快递驿站,为师生提供快递业务。江宁校区师生约为16000人,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7月14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每年7月14日前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合同履行期限的政策发生变化或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失信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为法人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投标,还必须提供法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法人公司书面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或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3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有拖欠采购人相关管理费用,且至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尚未交清的供应商;与采购人涉及纠纷,且至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纠纷尚未解决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至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腾退场地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5年08月18日起至2025年08月22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至12:0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00时。

3.3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或发送邮件等形式获取(注:提出选择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充分考虑,如:邮寄的在途时间是否充足与及时;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获取采购文件的风险因素。)。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发送邮件的,请将有关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

3.4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08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3 响应文件份数:统一胶装,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4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5.2 地点:南京市

5.3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