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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空调配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HRQD-2025-067)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本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空调配置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HRQD-2025-067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空调配置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空调配置及安装,货物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入围家数:2 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以及被清退供应商名单;
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为空调生产厂家。需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所投产品需具有 3C 证书、节能产品认证并获得中国能效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识;空调生产厂家可以指定一名本项目唯一实施商(不参与投标),实施商需具有空调生产厂家颁发的经销商授权书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实施商除需满足以上合法性及诚信要求、公正性要求、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财务能力要求和服务要求外,需持续经营 5 年(含)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不少于 5 个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同时,要求不低于制造业、批发、零售行业中型规模企业要求(满足其中任意一个行业即可),即:1、制造业:从业人员 300 人(含)以上,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含)以上;2、批发业:从业人员 20 人(含)以上,年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含)以上;3、零售业:从业人员 50 人(含)以上,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含)以上。空调生产厂家或其指定的本项目唯一实施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空调项目的实施资质和能力。本项目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允许生产商更换实施商。若实施商出现以下情况,我行有权要求其更换:
1.无法按我行要求提供服务;
2.不满足我行服务要求;
3.存在违反我行规定的行为。更换后的实施商,需符合与原实施商同等的要求。
7.2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配送能力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7.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7.4 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5 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情况;
7.6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7.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销售或市场部门人员与招标人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8 投标人处无招标人离职人员(招标人离职人员是指在投标人单位担任法人、董事、高管、销售等可能存在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
7.9 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采用环保设计及理念,以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资源消耗。
7.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持下列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登记: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售价:每套 500 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 年 9 月 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青岛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