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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南昌市青山湖区艾溪湖共享单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ZX2025-03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艾溪湖共享单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9万元,招标人为南昌高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模:在公园陆地面场地投放70辆景区车;项目投资:每年约93万元,合计约27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艾溪湖共享单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艾溪湖共享单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并盖章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能力的书面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凭证)
5、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中明,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网站查询页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5日09时30分到2025年09月0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