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助力企业高效发展
本招标项目 集秀路(天生路-树西路)、惠农路(集秀路-长泰路)工程 已经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以崇数据批[2025]43号、崇数据批[2025]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集秀路(天生路-树西路)西起天生路、东至树西路;路惠农路(集秀路-长泰路)北起集秀路、南至长泰路。
2.1.2建设规模:一个标段,集秀路(天生路-树西路)路,全长约650米,规划宽度24米,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路惠农路(集秀路-长泰路)全长约260米,规划宽度21米,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合同估算价约2236万元。
2.1.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竣工日期:2026年3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集秀路(天生路-树西路)、惠农路(集秀路-长泰路)工程施工,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管线、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内容,其中集秀路(天生路-树西路)包含跨刘陈河3-10米简支梁桥一座。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根据苏清办【2024】12 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
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 8 月18 日至2025年8月2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8 月 29 日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
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请投标人仔细研究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踏勘现场后谨慎报价,中标后不得以价格原因降低工程质量以及拒绝招标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工程量清单中涉及一项包死的工作内容,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招标人: |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城港路56号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北同济科技园B7座4楼 |
联系人: | 石女士 | 联系人: | 刘丽敏 |
电 话: | 0513-89106010 | 电 话: | 18251304156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1552917108@qq.com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一致。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1.1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 40 家(含 40 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1.2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 40 家时,本项目采取以下入围方法: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作无效标处理(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2.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