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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BF20250805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8万元,招标人为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范围必须有石灰石销售);
(2)供应商需具备近3年内石灰石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其他单位);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石灰石销售,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其他单位):(2)供应商需具备近3年内石灰石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
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石灰石采购”。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所报项目、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上传报名材料,务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
4、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其他单位)
5、供应商需具备近3年内石灰石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营口市
七、其他
采购数量:8000 吨。
本项目排名第1的为中标人,提供总供货量份额的75%,排名第2的投标人如同意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供货,则选为备用单位,获得本次总供货量份额的25%,如不同意,则顺延至第三名,以此类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