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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资中县双龙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CZB-2025-0811)

发布日期:2025-08-1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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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资中县双龙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CZB-2025-081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

一、招标条件

本资中县双龙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5万元,招标人为资中县双龙镇中心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资中县双龙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资中县双龙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资中县双龙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项目。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9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自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19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者电子邮件报名。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电子邮件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扫描件)传送至邮箱代理机构在该邮箱中收到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审核确认后,将通过邮箱的方式发送至各供应商报名费缴纳收款二维码及“报名登记表”,各供应商缴纳报名费且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将报名费缴纳截图(转账记录)及报名登记表清晰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经代理机构审核完成即获取采购文件成功,本项目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中载明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10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园内食堂管理,完善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配送运行机制,提升食品安全,从源头保障食堂食品供应安全,现就资中县双龙镇中心学校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资中县双龙镇中心学校、资中县双龙镇同川小学、资中县双龙镇铧头小学、双龙镇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配送要求

1.供应商自行提供配送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计划提供有关产品,保质保量满足食材配送需求 成交供应商各自备送货车,安排专人及时供货,装卸费、送货费用及运输安全由供货方承担:所有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品种、标准、数量进行供货,满足采

购人使用需求,所有产品均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量随时调整采购计划及供货时间段,成交供应商每次实施配送时,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开具供货清单,并附上周《内江市主副食品价格行情》(重大民生信息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eijiang.gov.cn))查询记录,或本县内至少一个大型超市或一个农贸市场最低零售价查询记录(资中县双龙镇中心学校参与本县所有产品进行询价,有价格差异以资中县双龙镇中心学校定价为准)。

2.正常供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个小时内送货到指定地点,若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6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完成供货,临时变更原则一天不超过两次。应急配送要求应立即响应,60分钟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因紧急情况造成货物紧缺,成交供应商需有能力协调临近项目点进行临时紧急供应,保证采购人单位正常供应要求。

3.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所有食品符合国标卫生标准质量,瓶装、袋装调料干货要求包装完整、无变质、分量和标注一致,必须在保质期以内,其余散装调料要求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所有调料无杂质,无任何添加剂。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包装上必须标有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4.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4.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厢式食材专用配送车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4.2冷藏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温度控制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4.3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4正式配送前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自有的除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内外部实景照片(外部照片应为车辆外观和车辆号牌的同框实景照片,内部照片应为货箱内景和车辆号牌的同框实景照片)。

4.5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校区:配送车辆须保持清洁卫生,并做好消毒措施,每天做好车辆运输配送、清洁消毒记录,确保食材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5.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必要的专职配送人员,负责货物的配送、运输、和装卸工作,正式配送前须提供专职配送服务人员和专职驾驶员清单及对应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司机驾驶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等在职证明复印件,配送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装和配戴胸卡。配送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要更换,供应商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不得擅自更换,配送供应商未遵守上述规定而导致无法正常进行配送的,所有后果及经济损失由配送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采用的外包装、保温箱和周转箱须符合卫生标准,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做好使用、清洁、消毒等记录。所有散装食品,包括食材分类包装并做好密封措施,不能直接外露,防止交叉污染及环境污染。盛装工具(如萝等)须保持洁净,无泥渍、污盛装食材的胶袋须使用食品胶袋。

7.成交供应商需做好严格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7.1采购人将建立本次项目的价格监测、成交供应商管理机制;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进行实时监控,对所供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检疫(或检测)。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价格、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根据市场情况及指导价格,及时调整产品的供货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7.2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供产品的全部安全责任。一旦成交供应商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处以违约金。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7.3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制作场所及流程,供应商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

7.4供应商针对食品安全保障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单或承诺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